南京医科大学优秀指导员的评选条件
1.在训练过程中,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工作扎实;
2.能针对学生训练情况及时地给予点评,提高学生训练的积极性;
3.能将军事技能训练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为今后的学习和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
4.军事技能训练期间所带学生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5.所带学生遵守训练纪律,尊重教官和教师,服从管理,不迟到早退,无顶撞教官、教师和打架斗殴等违纪情况发生;
6.有所在方队在军事检阅式上参加汇报表演(军训领导小组将通过各方队平时训练成绩、会操成绩选拔成绩突出的方队参加汇报表演);
7.所在方队内务训练成绩突出;
8.所带学生在宿舍区无违章用电、夜不归宿等违纪情况;
9.积极组织学生活动,丰富大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文化生活;
10.评分细则(满分100分):
项目 | 具体办法 | 分值 |
学生评分 | 全连队学生对指导员表现进行评分 | 30 |
承训教官评分 | 配合程度,点评情况等 | 10 |
军训办评分 | 出勤率等 | 10 |
互评分 |
| 10 |
自评分 |
| 10 |
连队内务 | 按连队内务排名分别加12、11、10···1分 | 10 |
宣传报道 | 按连队稿件数量和录用量排名分别加12、11、10···1分 | 10 |
是否优秀连队 | 优秀连队加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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