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征兵优待政策调整 大学生参军最高可获18万元补助
发布时间: 2015-05-25 文章作者: 发布人: 人武部管理员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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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征兵优待政策-6项新举措鼓励大学生参军

2015年征兵工作即将拉开序幕,日前,南京市委市政府、南京警备区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今年征兵优待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其中包括二本及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录事业编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一系列利好消息。

1问:大学生参军入伍有哪些新优待?

答:今年,为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在原有优惠政策基础上,又出台了6项新举措:一是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二是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三是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四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五是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六是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读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大学生参军补助大幅提高

2问:南京籍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抚补助有何规定?

答:今年南京加大了参军补助力度,义务兵将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入伍奖励金、退役金、一次性补助金、义务兵津贴和慰问金等多项收入。以一名本科毕业生为例,如果从南京入伍,服役两年后可享受的经济补助包括: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上年度南京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4.25万左右)×45%×2年,约为3.8万元;

大学生入伍奖励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9万左右)×60%×2年,约为2.28万元;

退役金=4500元/年×2,共计9000元;

一次性补助金=上年度南京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4.25万元左右)×1.5-9000元,约为5.47万元;

义务兵津贴=600/月×12(第一年)+700/月×12(第二年),共为1.56万元;

慰问金=2000元/年×2,共计4000元;

这样算来,今年从南京入伍的本科毕业生两年义务兵退役后,除了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外,还能获14万元左右的经济补助。

南京地区大学本科一年级新生可获18万元左右经济补助;大专毕业生能获经济补助13万元左右;高中(职高、中专)生服义务兵役两年,也可获各类经济补助近10万元。

3问:驻宁高校大学生入伍优抚政策有何调整?

答:今年,为了调动驻宁高校大学生和广大适龄青年报名参军积极性,市委市政府和警备区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对优抚政策进行了大幅度调整。《意见》规定:在国有大中型企业招聘、基层社工招录和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中,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录退役士兵。从南京入伍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由南京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并可在南京落户。在退役大学生参加南京公务员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每年在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招聘时,按照上一年度从南京入伍的二本及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20%的比例,三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10%的比例,实行定向招录,并向社会公示。国有企业职工服义务兵期间发放基本工资,退役复工安排原岗位任职,经本人同意也可安排到其他岗位,兵龄计算为工龄,复工后按照服役期间同岗位职工工资调整水平确定工资待遇标准。

4问:参军条件是什么?

答:学历条件: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2015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年龄条件:男青年年龄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0厘米以上;视力:右眼4.6、左眼4.5;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15%,同时,对器质性病变和传染性疾病也有具体的标准。

5问:大学生当兵出路在哪里

答:出路一:考学。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和高中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军队院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

出路二:保送入学。作战部队建制旅团级单位、作战部队军师级单位直属队、海防部队独立营级单位的战斗班班长或技术尖子,表现优秀的可以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干部;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

出路三:提干。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

出路四:选改士官。义务兵服役期满,表现优秀的,根据部队岗位需要选改为士官,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6问:大学生入伍原有优惠政策是什么?

答:1、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2、国家资助学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3、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4、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5、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7问:今年新增政策是什么

答: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3、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5、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6、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读转专业限制。